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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校园文化创意作品大赛火热启动
  • 2016-03-04
  • 作者:肖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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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契合首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调动师生学习、创造的积极性,体现北服人独特的审美情趣和创意灵感,进一步凝练北服精神、培育北服校园文化,特举办2016校园文化创意作品大赛。

    一、活动主题

       围绕校训精神、学校特色及文化内涵、专业特点和创新潮流进行创作。

    二、活动范围

    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员工、校友。参赛在校生要有明确的指导教师。

    三、活动组织及流程

    本次活动由党委宣传部、团委主办,艺术设计学院承办。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1、活动启动。3月初由活动主办方通过各种渠道以多种方式对活动进行宣传。

    2、作品征集。410日前将参赛作品交至艺术设计学院创新创业中心915

    3、作品评选。主办方聘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入围作品并编辑成册;专家复评确定获奖作品。

    4、作品展览和售卖。5月中旬在综合楼一层大厅展览或在创意集市售卖。

    5、总结和颁奖,5月底对活动进行总结并对获奖作品予以奖励;对获奖作品进行产品开发并同期完成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范围,包括工艺品、箱包、首饰、版画、皮雕画、纺织品、服装服饰、雕塑、摄影作品、平面作品等。作品可以是已有的,也可以是重新创作的。

    2、参赛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构思精巧,兼具思想性和艺术性,注重挖掘深刻的校训内涵和北服校园文化特色。

    3、作品提交形式和要求

    1)工艺品、箱包、首饰、版画、皮雕画、纺织品、服装服饰、雕塑等作品须提交实物。

    2)摄影作品、平面作品等提交电子版,图片质量需达到打印输出要求,文件名格式“2016创意作品大赛+作品名称+专业+姓名”。

    五、活动相关事项

    1、本次大赛将设特等奖1名,奖金4000元;一等奖3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6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500元。

    2、推荐部分学生获奖作品参加首都大学生“创意之星”评选;推荐部分获奖作品在爱琴海展卖。

    3、作品版权要求。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作品是原创作品,并且拥有该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如出现侵权问题和相关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作品内容不得包含任何违反我国法律的内容;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活动联系人:孙德鑫

           话:17801010930

           箱:14069361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