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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纪委监委:坚定不移以首善标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 2023-12-20
  • 来源:《前线》杂志
  • 作者:《前线》杂志
  • 编辑:于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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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其改革的根本目标,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健全完善具有首都特点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一体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提升首都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力护航首都高质量发展。回顾历史经验,展望新征程,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改革创新,发扬斗争精神,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北京篇章提供坚强纪检监察保障。

    伴随着改革开放45年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北京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战略思想,树牢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把发现问题、压实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统一起来,坚定不移推进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助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京华大地形成更多生动实践,助推首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得到实现。


    始终坚持党对首都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改革的根本目标。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将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推动完善首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体系,形成全市各级党组织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良好局面。

    完善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决策部署要求落实机制。围绕“第一议题”制度建立“领学、助学、研学、践学、品学”工作机制,将学思想与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做好深化、内化、转化。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第一要件”,聚焦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决策部署闭环落实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强化监督。把维护首都政治安全作为第一要务,牢记“首都无小事,事事连政治”,以维护首都政治安全为统领,自觉融入首都政治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注重发现和清除危及政治安全的风险隐患。

    健全党统一领导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决策机制和具体举措。认真贯彻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牢牢掌握正风肃纪反腐的领导权、主动权。深化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市委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和专门分析研判反腐败工作形势的体制机制。制定实施《北京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加强疑难案件办理会商协商,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作用。

    夯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要求,协助市委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等,牵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以监督党委履行主体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为重点,构建“基础+专项+特色”指标体系。协助市领导开展现场督察、约谈问题突出单位、督促分管领域整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区局级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监督全覆盖。制定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办法,对全市区局级单位政治生态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坚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首先从政治上看,坚决查办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腐败案件。


    持续深入推进首都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健全完善具有首都特点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纪检监察体制“三项改革”部署要求,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出招破局、统领牵引,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创制突破、提升效能,以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配套保障、协同推动,在党内监督全覆盖基础上,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持续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开展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专项检查,建立法规前置审核、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形成上下统一的工作规范和标准。在全国率先完成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能调整,实行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分工协作,完善与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巡视监督全覆盖,增强巡视力量,强化巡视权威,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实行整改工作“双反馈”“双报告”“双公开”制度,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巡视工作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显著增强。

    不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6年10月北京市受领党中央赋予的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后,将试点工作列为改革“一号工程”,市委书记担任“施工队长”,市纪委担负牵头专责,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经过准备成立、转隶组建、融合磨合三个阶段,圆满完成改革试点任务。之后,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规范留置审批等程序,严格依法运用监察措施,确保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与政法机关共同完善问题线索移送、案件协调配合、涉案财物处置等机制,持续推进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动监督工作向基层、向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构建起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监督网络。在全国省级监委中率先开展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通过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实现对市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健全派驻机构工作机制、赋予监察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北京实际,分类推进国企、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将纪委书记任命为监察专员,市管企业、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分别增加56%和30%。深化市管金融企业派驻机构改革,将5家市管金融企业纪委改设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各区派驻机构改革的领导指导,推动16区纪委监委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

    有效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以落实责任为关键,充分激发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活力,释放各类监督效能。推动完善贯通协调联席会议、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治理综合效能。树牢全市“一盘棋”意识,健全“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加强对驻在单位机关纪委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

    一体推进“三转”,不断提升首都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随着“三项改革”一体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和任务发生了深刻变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努力让职责定位更加聚焦、思路举措与新时代纪检监察职责使命更加适应、自身建设与履行党和人民重托更加匹配。

    做实用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坚守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突出政治监督,加强日常监督,以专项监督为抓手定向施策,深化大数据监督,有力推动监督工作由分散监督向集中监督、有形监督向有效监督转变。细化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机制,以“四个监督”贯通协调促进“两个责任”贯通协调,提升全覆盖质量。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持续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持续完善纪检监察制度体系。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健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处置处分等9个方面276项制度,初步构建起一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纪检监察制度体系。加强立改废,对恢复重建以来市纪委制定的50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予以废止131件,宣布失效173件,修改51件。协助市委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健全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

    全面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率先实现检举举报平台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推广部署应用全覆盖,建立大数据中心,加速监督工作数字化、智能化。加强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过程监督管理,紧盯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事项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完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指南,健全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完善办案程序衔接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监督检查,创设统一审理模式,办案质量得到有力保障。加强留置保障中心建设,开展留置场所安全监管和“走读式”谈话监督检查,确保守住办案安全底线。

    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当好党的忠诚卫士。突出政治标准,制定优化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结构提升整体功能措施,增进系统内外、市区两级干部交流,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注重提升专业化能力,搭建“班、课、云”培训体系,举办业务大比武和干部大讲堂,建立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库,增强纪检监察业务核心本领。

    一体推进“三不腐”,全力护航首都高质量发展。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把握腐败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治理腐败,不断探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协同联动的有效途径,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纪法保障。

    不断增强不敢腐的有力震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全面从严与突出重点相统一,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紧盯规划自然资源、政法、国企、金融、高校以及人防、供销社、开发区、粮食购销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和领域,完善集中力量、靶向治理工作机制,坚决遏制增量、削减存量。紧盯“关键少数”,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对容易带坏干部队伍、污染政治生态的坚决查处,有力惩治利用公权力及其影响力谋取私利的腐败问题和特权行为。健全追逃防逃追赃机制,深入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加强国企境外腐败治理工作,切断腐败分子外逃之路。

    织密织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紧紧盯住思想总开关松懈点、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进行重点检查,通过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进行严厉警示,用好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忏悔书、纪检监察建议书进行普遍教育。建立完善“四查三会两书”整改工作机制,对易发多发类案深入剖析根源、推动堵塞制度漏洞,将查办案件、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有机贯通。深入督导167家市级单位开展权责清单工作情况,推动梳理形成全口径部门权责目录,促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着力构建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协助市委连续5年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监督案发单位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督促重点行业领域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组建全面从严治党融媒体中心,打造“清风北京”传播矩阵,开展“清风北京·廉洁颂”等系列教育活动,运用首都红色文化资源拓展廉政教育地图,讲好北京廉政故事。构建首都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发布、宣传教育、舆论引导、政策解读、监督举报、互动交流新型平台,构建正向引导和负面警示结合融合的工作格局。


    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引领,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认识“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谋划和推进改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正风肃纪反腐的根本政治立场,自觉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坚决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让群众从每一个监督执纪执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立行立改抓出实效。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机融入监督执纪日常工作中,坚持从具体问题入手,边实践边创新,边巩固边拓展,对于工作实践中急需改变、上下已形成共识的突出问题,当改即改、压茬进行,不断提高改革举措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着力解决影响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和制度性漏洞。

    必须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系统观念,妥善处理好“稳”与“进”、“破”与“立”、“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关系,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助职责有机贯通,市级、区级、基层上下联动,机关、派驻、巡视巡察左右衔接,在党内监督主导下做实专责监督、贯通各类监督,实现监督、处置、治理有机结合。

    必须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持续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坚持以上率下,重要改革举措先从市纪委监委机关自身做起,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强化督察问效,对改革任务坚持清单管理,推动实施方案到位、实施行动到位、督促检查到位、改革成果到位、宣传引导到位,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深入推进首都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鲜明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新时代新征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在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找准定位、履行职责,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新时代首都发展提供坚强纪检监察保障。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两个维护”统揽政治监督。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带头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人和事作斗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七个有之”,确保新时代首都发展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砥砺前行。

    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推动回答好“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重大时代课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围绕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围绕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围绕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推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谋划首都发展的思路举措,推动建设好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首都、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国首都、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形成实实在在工作成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做到执纪执法为民。把为了人民与依靠人民统一起来、贯穿到各项工作中,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围绕“七有”要求和市民“五性”需求,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推进共同富裕,把正风肃纪反腐着力点放在督促干部廉洁用权、为民用权上,在监督中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推动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市民。

    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坚定维护党章和宪法权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责无旁贷落实好党的二十大党章增写的“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作用,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深化专项监督、夯实基层监督,发挥党员民主监督作用,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健全具有首都特色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把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构建之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党建)责任考核为抓手,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促进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形成合力。